勿下載、重製、分享或上傳未經授權之電子教材與檔案

校園智慧財產權宣導

勿下載、重製、分享或上傳未經授權之電子教材與檔案

教育部115年8月12日臺教技(三)字第1152302162號函辦理。

教育部提醒: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請全校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及合法授權之數位學習資源, 並循合法授權管道取得及使用教材。

一、重要提醒

未經授權,請勿下載、重製、散布、分享、上傳或公開傳輸受著作權保護之電子檔案。

包括電子書、教師資源、課程簡報、題庫、習題詳解,以及其他受著作權保護之數位教材或檔案。

二、常見侵權風險

近年學生普遍使用筆記型電腦、平板及手機進行學習,電子書、電子教材及各類數位學習資源的使用日益普及。 惟部分國內外文件分享平臺提供「以檔換檔」或「上傳資料換取下載權限」的服務, 容易使使用者在取得資料時誤觸著作權法。

請特別注意: 即使只是重製部分內容、節錄部分章節,或將同一份教材分次上傳, 仍可能涉及著作權法所定之重製、散布或公開傳輸等利用行為, 並可能須負相關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

三、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勿使用來源不明或未經授權的電子檔案
請勿下載、重製、散布、分享、公開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來源不明或未經授權的電子書、 教師資源、簡報、題庫、習題詳解及其他受保護電子檔案。

(二)勿為取得下載權限而上傳受保護資料
不要為取得文件分享平臺的下載權限、交換下載資格、點數或其他利益, 而上傳未經授權的教材或受保護電子檔案。

(三)勿將未經授權教材上傳至生成式 AI 或網路服務
未經授權之電子書、教師資源、簡報、題庫、習題詳解或其他受保護電子檔案, 請勿任意上傳至生成式 AI 平臺、雲端硬碟、文件分享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網路服務, 供他人取得、下載或利用。

生成式 AI 使用特別提醒

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協助摘要、整理、翻譯或分析資料時, 請先確認您是否有權將該教材或檔案上傳至相關服務。 「僅供 AI 分析」並不代表可以任意上傳受著作權保護的教材。

四、教師應注意事項

請教師妥善保管出版社提供的教師專用教材及相關電子檔案, 避免提供學生自行散布或上傳至公開網路平臺。

同時請勿將出版社提供的教師專用帳號、授權連結、教材下載權限等資訊提供他人使用, 以降低教材遭未經授權下載、轉傳或公開分享之風險。

五、請循合法管道取得學習資源

鼓勵同學優先透過下列合法管道取得所需教材及學習資源:

  • 學校圖書館館藏及電子資源
  • 學校合法訂購之電子資料庫
  • 出版社正式授權之電子書或教材平臺
  • 教師依法提供或經合法授權之課程教材
  • 其他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之管道
尊重智慧財產權,從正確取得與使用教材開始
使用正版教材、選擇合法資源,不下載、不分享、不上傳未經授權之電子檔案, 共同營造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校園學習環境。
資料來源:教育部來函暨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115年7月31日台書字第11507310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