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典藏徵集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機構典藏徵集辦法
中華民國100 年6 月16 日99 學年度第2 學期第4 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發布施行
第1條 | 宗旨 | ||
為完整徵集本校各單位出版品及教職員生之學術性著作,以充實本校機構典藏,並以數位方式永久保存使用,訂定本辦法。 | |||
第2條 | 徵集對象 | ||
一、 | 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及學生、退休人員。 | ||
二、 | 本校各教學研究及行政單位。 | ||
第3條 | 徵集範圍 | ||
一、 | 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及學生、退休人員在校期間之學術著作: | ||
(一) | 研究計畫結案報告。 | ||
(二) | 專書(無版權問題之著作)。 | ||
(三) | 期刊論文。 | ||
(四) | 專利及技術報告。 | ||
(五) | 調查資料及未發表的專題報告。 | ||
(六) | 碩博士論文。 | ||
(七) | 其他形式之個人學術著作,如課程教材等。 | ||
二、 | 本校各單位文獻資料: | ||
(一) | 各單位出版之學報及期刊。 | ||
(二) | 各單位舉辦之學術性活動資料 (含研討會及演講資料) 。 | ||
(三) | 其他文獻資料。 | ||
三、 | 徵集資料以電子檔案形式為優先,若內容涉及個人隱私及著作權者,當事人需自負法律責任。 | ||
第4條 | 徵集方式 | ||
一、 | 徵集之各項資料皆以無償、非專屬性授權為原則。 | ||
二、 | 由各單位統一收集所屬單位及個人著作(含授權書),上傳系統。 | ||
三、 | 由著作者自行上傳系統。 | ||
第5條 | 機構典藏作業要點由圖資處另定之。 | ||
第6條 |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